春雨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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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甲状腺炎

发生在产后一年内的无痛性甲状腺炎又称产后甲状腺炎,无痛性甲状腺炎常常伴随甲状腺功能紊乱.产后甲状腺炎发病率5%~10%.虽然产后甲状腺炎病因不清,但最近有证据提示是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

产后妇女

无传染性

患本症再次妊娠分娩后及2次妊娠之间,均可复发,复发率达25%~40%,本病偶可发生于sheehan综合征产后.
本病临床表现短暂,有时模糊不清而易被忽略.
甲状腺毒症:约50%发生,产后1~3个月出现,可持续1~2个月,其中只表现这一临床过程者为22.2%,食欲增加,体重下降,神经质等往往缺乏特异性,但心悸及乏力可能较为突出而成为就诊之主诉,如甲状腺毒症阶段超过2个月以上,往往症状较为明显,可伴有精神神经症状.
51%甲状腺增大,表现为甲状腺肿出现或在原有基础上增大,多为轻度弥漫性肿大,质地均匀,偶尔仅有单个孤立结节,无触压疼痛,多无血管杂音,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时可无甲状腺肿大.
短暂性甲状腺功能减退:25%~42.3%只有这一阶段表现,35.5%先后经历以上2个不同阶段,一般于产后3~6个月出现症状:水肿,体重增加,畏寒,食欲减退等,有时表现精神障碍,可误为抑郁症,本病循环甲状腺抗体阳性妇女抑郁症发生率增加达8.8%~30%.
有人停经或子宫出血,或出现伴有prl增高的停经-溢乳综合征而误认为垂体病变,多数病人可于产后5~10个月内恢复正常.
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于10%~23%的病人,tpoab阳性的本病妇女50%日后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年发生率约为3%~5%,疾病早期发生一过性甲状腺功能减退者25%~30%发生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而发生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者有92%在疾病早期出现一过性甲状腺功能减退,产后早期功能减退阶段tsh>20mu/l者,是日后长期甲状腺功能失调的预测指标,妊娠早期tpoab滴度测定是预示本病发作后长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较好指标,多次妊娠与产后甲状腺炎后持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有相关关系,自然流产发生率与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具有相关性;推测这些病人在妊娠期间具有轻度甲状腺功能不足而影响胎儿的生存能力,对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状明显,诊断后症状持续1年者应考虑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产后第6个月,82%本病妇女发生激素异常,有些人无典型临床经过,就诊时已进入甲状腺功能减退阶段,也有病人产后功能亢进及功能减退期均不出现或出现不明显,体检时只有甲状腺肿大.
本病一般于1年之内自行缓解.

1.血清甲状腺微粒体抗体(tmab)和甲状腺球疍白抗体(tgab)阳性,且大多呈轻度升高.
2.甲状腺穿刺活检:细针穿刺见有大量淋巴细胞、浆细胞.
3.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和无痛性甲状腺炎相似,共有四个时期,甲亢期;甲功正常期;甲减期和甲功正常期.每一期大约维持1~3个月,多数患者不能见到四个期,临床只能见到一个或两个时期.

本病很易漏诊,对于产后甲状腺肿或加重,以往多归因于单纯性甲状腺肿,分娩后1年内出现疲乏,心动过速,神经质,甲状腺肿大或持续闭经者,应考虑本症,特别是妊娠期甲状腺肿及伴有高滴度甲状腺抗体的病人,有自身免疫甲状腺病家族史者,产后发生本病的危险性增加,需提高对本病的警惕性,产后出现甲状腺肿或甲状腺进行性增大,即使无功能改变也可能是产后甲状腺炎,前瞻性研究表明,甲状腺功能正常的产后甲状腺炎占4%.
graves病产后可加重或复发,突眼,甲状腺杂音或胫骨前黏液性水肿,甲状腺摄碘率增高而不同于本病,但可与本病同存,如合并存在,则碘摄取率不能作为鉴别诊断的依据,需测定tsab,必要时甲状腺针吸细胞学检查加以鉴别.

因为产后甲状腺炎系自限性,暂时性疾病,病程仅数月;甲状腺功能亢进期应予以保守治疗,通常只需β-阻滞剂,如心得安,可以改善心悸、心动过速、精神紧张、震颤、多汗等.外科和放射治疗是禁忌证.甲状腺功能减退期可能需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虽然某些可能是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但大多数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因此在产后6~12个月以后,要重新评估甲状腺功能,再一次怀孕,该病多数会复发.

保持良好的心态非常重要,保持心情舒畅,有乐观、豁达的精神、坚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不要恐惧,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

应避免给有本病病史妇女使用含碘药物,以避免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妊娠妇女产前定期测定tpo-ab对于预测该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特别对阳性抗体者应进行产后甲状腺功能的严密随访,由于在产后6个月82.2%的本病患者发生激素异常,故有研究者建议,对本病及高危人群应于6个月及以后进行随访.
产后甲状腺炎妇女多能重新恢复正常甲状腺功能.